为建立健全系部意识形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上级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结合经济管理系实际,特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障。
一、系党总支、党支部责任清单
(一)系党总支对全系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系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系学工支部、教学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系党总支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系党总支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健全党小组学习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
(四)定期认真分析研判系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系党总支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维护校园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二、有关职能科室责任清单
(一)系综合干事作为系党总支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系部网络、“延安特色旅游”微信公众号、校园信息平台、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同时,对系部在网络媒体及对内、对外宣传的采访报道内容负具体审查责任,严格把好稿件签发关、版面审核关,明确稿件终审人员的岗位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作为干部教师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把教师聘用考核政治关。探索建立新进教师就职宣誓制度。将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核纳入教职员工的年终考核、职称晋升等考核内容中。
(二)教学科要强化课堂教学的政治纪律,强化课堂教学管理,全面落实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人员听课、评课制度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加大对课堂教学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进行评估把关的力度,确保课堂教学正确的政治导向,对在课堂上出现的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违反宪法的言论要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三)学生科(团总支)要加强学生会、学生社团等阵地管理,不给违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不断提高学生骨干、团干部等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组建一支团学干部为主的网络思政工作团队,与党员教师、辅导员为骨干力量的网络思政工作团队形成全系无死角全覆盖的思政网络格局。对系内的学生文艺演出活动、学生会及学生社团活动,尤其是思想文化类学生社团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形式负责审查和把关。
(四)系分工会要有效发挥其在系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配合有关学院职能部门在全系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
本制度经系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5月9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