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操要求
(一)每学期早操时间为每工作日晨,地点为运动场。所有出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以便早操检查小组进行整队,否则一律记为迟到。
(二)病假、事假按照《经济管理系学生请假、销假办理流程规定》执行,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三)早操原则上着校服,男生不得穿西装、皮鞋、凉鞋、牛仔;女生不得穿裙子、牛仔、凉鞋、皮鞋等。
(四)各位同学积极配合查操人员,不与其发生顶撞。
(五)各班体委要负责好本班级的列队情况,并如实上报出勤情况,不得包庇。各班长、团支部书记需要积极配合早操检查小组,并督促本班同学上操,并确保上操质量。
二、学生违纪处理
(一)迟到、早退、做操不认真的同学,每次扣其德育分1分;
(二)无故旷操的同学,每次扣其德育分2分;
(三)违反第一项中要求(二)的扣德育分2分;
(四)违反其他情况,视情节轻重交学生科研究处理;
(五)一个人受到三次及三次以上处理的给予纪律处分,不得参加该学期的奖助学金评比,不得参加其他的评先评优,不得作为组织发展的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暂缓发展;预备党员的暂缓转正;党员的不得参加任何评优,并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
(六)早操3人次违反第一项中要求(五)的班级,追究班长、团支部书记的责任,扣每人德育分2分。并通报这个班级,该班不得参加任何班集体评优。该班在各种奖助学金名额分配上减少10%。
三、本制度自2022年9月1日起实行,由经济管理系学生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