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作者: 时间:2022-08-29 点击数:

为保障经济管理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和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及时调度、安排、研究、处理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进一步增强交流与沟通,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原则上为星期一上午(或星期五下午)。若遇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临时调整召开。

(二)参会人员:原则上为系副科级以上干部。根据会议内容,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会议主持:根据研究内容不同,会议由系党总支书记或系主任主持。亦可以轮流主持。

(四)会议记录:由综合干事认真做好记录,并存档保存。根据需要,可制发会议纪要。

二、议题确定

(一)会议议题由党总支书记与系主任在会前确定。其他会议成员若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以事先向党总支书记或系主任提出,由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协商后再定。未经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会议议程(突发公共事件除外)。

(二)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问题,原则上要提前1-2天通知参会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会前,参会人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议事范围为:

1、贯彻学院党委、行政及上级部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2、研究制定本系长远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学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审定学期和学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解决专业建设、项目建设、教材建设、实习(见习)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4、研究讨论教研室设置、人事调整、管理与考核、干部选用等方面的主要问题。

5、研究讨论教师进修、职称评定、考核与奖惩、单位经费(1000元以上)使用、创收分配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6、研究讨论招生计划、就业指导、学生管理、资助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7、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系部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8、研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方法及其他需要会议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

(一)一事一议,提议人在会上作出必要的说明后,其他参会人员必须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二)决定系党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系主要领导要在认真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努力在认识上达成一致,再由集体讨论决定。

(三)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重要问题,应当经过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复杂情况和问题要进行反复比较与鉴别。要注重听取科室负责人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最终决策一般应以集体决策的意见为准。若发生严重分歧,可暂缓作出决议。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集体决策的意见执行。

(四)党总支书记与系主任在重大问题上发生分歧时,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下次再议。也可将分歧意见向学院党委或行政报告,听取学院党委或行政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纪律要求

(一)本系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

(二)凡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确因情况特殊,需作更改的,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

(三)对通过的决议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事后保留意见,或向上级组织反应,但在本级或上级未作出更改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决议,不得在群众中随意散发消极观点。

(四)会议通过的决议,必要时由主持人向学院报告,或向全系师生员工传达。

(五)会议涉及保密的问题,以及涉及到对当事人的看法和决议的形成过程,决不允许外传,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学院党政议事规则与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建立和保持民主、集中、坦诚、务实、简短、高效的健康会风。

五、本制度自2022年9月1日起实行,由经济管理系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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