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管理规范

作者: 时间:2022-08-29 点击数:

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维护经济管理系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明确教师职责,增强教师工作责任,使教学及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教师工作规范如下:

一、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高职院校的基本任务和高校教师的崇高职责。为此,每个教师必须做到: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

(二)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学院、系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以对国家、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既教书又育人,既要关心爱护学生,又要严格要求、管理学生。

(四)崇尚“厚德 博学 乐教 爱生”的教风和“修身励志 博闻强技”的学风,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积极吸收本专业的最新研究成果,不断提高科研学术与技术技能水平。

(五)认真研究教育科学,努力掌握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师的职责与权力

实行课程教学主讲教师责任制,主讲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一)服从工作安排,每学期至少承担一门课程(基本工作量是每周6节)教学任务,并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负责编写或选用符合本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有特色的最新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三)负责本课程的主讲、实践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含实验报告)、考核等环节的组织实施与质量管理。

(四)负责课堂纪律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必要时可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但要注意方式方法,注重惩戒与教育效果的统一。

(五)经常与分管教学的系主任(含副主任)、教研室主任、辅导员(含班主任)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各种问题。

三、教学纪律

教师在执行教学任务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教学纪律。

(一)执教期间,要坚守岗位,任何人不得随意停课或自行找人代课,如遇特殊情况要申报调停课,按照《经济管理系教师代课、调课、停课管理办法》办理审批手续,并作妥善的安排,未经批准而停课者,按旷课事故处理,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二)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提前3分钟到教室,不得早退)。

(三)专兼职教师要服从系内工作安排,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其职责,认真完成教学工作量。

四、备课

(一)教师必须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每学期提前按照教学科课程安排提前撰写好至少2周的单次课教案,明确教学目的、教材体系和基本内容(必须含课程思政)。

(二)认真钻研和掌握教科书的全部内容及体系结构,分清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重点、难点。

(三)了解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及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况,正确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后继课之间的衔接。

(四)每学期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不定期深入学生,了解研究学生学习情况,合理组织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

(五)做好教学直观教具及声像资料的准备,使教学用具处于完好状态。

五、讲课

(一)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规定,全面把握本课程的深度、广度,讲清教学内容中的重点、难点,既要重视知识的传授,也要重视技术技能的培养。

(二)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根据需要评价本专业各学派的观点,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但不得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得偏离教学大纲的要求。引导学生正确吸取本专业学科最新成果,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教师既要讲好课,又要严格要求学生,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搞好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对本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四)重视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进度与讲授方法,力求使教与学两个方面协调一致。

(五)讲课语言应清晰、使用普通话,表达要准确、简练、生动。多媒体课件或板书要有计划性,讲究艺术性。仪容要整洁大方。无特殊情况,教师一律站立讲课。

六、作业

(一)教师要按照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作业的内容、数量、次数及交作业的时间,并要求学生认真独立完成,可根据学生学制实行“作业超市,分层布置”,创新作业形式。

(二)教师应按时批改作业,每学期不少于10次。做到“四有四必”,即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

(三)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缺点之处。对于字迹潦草、马虎抄袭,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令其重做。

(四)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数量和质量要做记载,并按一定比例,记入学生本课程平时成绩内。

(五)作业设计要在教案中体现。教师要注意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的方法。

七、实践教学

(一)实践教学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任课教师应严格按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践教学。

(二)认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训)室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三)积极参与“三教改革”研究和科学研究,有明确的学术科研方向,45岁以下(含)教师每2年必须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

1.公开发表1篇专业学术论文;

2.参与院级(含)以上课题研究或教改项目,结题率达100%;

3.参与编写校本教材并正式出版。

(四)做好课程考核工作,认真完成试卷评阅和试卷分析,及时将成绩册和试卷及时送交系教学科。  

(五)有经验的教师应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新教师应虚心学习业务,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八、岗位实习

(一)岗位实习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指导岗位实习必须由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和研究生一般不得单独指导。

(二)岗位实习要立足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规格,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专业岗位实习标准及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实际,坚持理论与实践性结合的原则,并兼顾学生的专业基础实际能力,以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三)指导岗位实习的一经批准下达后,未经教学科同意,不得更改。

(四)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目的、内容、方法及实习过程等均应予以认真指导,做到规范操作、有效示教。

(五)在指导方法上,应以启发引导为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学生能力的培养贯穿于岗位实习的全过程。

(六)岗位实习完成后,指导教师写出评语,提出评分初步意见,并报教研室审查。成绩评定必须严格掌握评分标准。

九、本制度自2022年9月1日起实行,由经济管理系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系

版权所有: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陕西延安市宝塔区枣园   陕备ICP 06001334   技术支持: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