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实训室管理,合理有效利用实训室及相关设备,特对实训室及实训室设备的使用做进一步明确与说明。实训室为教学实训场所,除课表规定使用时间外的实训室及实训室设备借用必须经过申请、审批、借用、归还、检查等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写实训室及实训室设备借用申请表,写明申请理由,与借用时间、地址、联系方式及其他情况,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章。
二、经实训室负责人初核,报教学科科长复核,最终由系主任审核,视情况签字批准。
三、申请人将申请表交给实训室管理员、并与实训室管理员一同检查借用的实训室或设备情况。
四、申请人正式使用实训室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有维护保管实训室或设备的义务。
五、申请人使用完实训室或设备后,按期交接或归还实训室或设备,并与实训室管理员一起检查实训室或设备情况,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未经申请私自使用实训室及实训室设备,将追究相应责任。希望广大教师和学生严格按程序借用实训室及实训室设备,本制度自2022年9月1日起实行,由经济管理系负责解释。
附件:实训室及实训室设备借用申请表
经济管理系
经济管理系实训室及实训室设备借用申请表
申请部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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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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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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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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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实训室及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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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或设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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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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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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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负责人初核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系教学科科长意见:
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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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意见:
系主任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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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在借用相应实训室或设备之前填写,写明申请理由,经领导签字同意后,交给实训管理员,保存留档。相应实训室或设备在此表签字后才能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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