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印章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2-09-23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系印章管理工作,根据学院印章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印章分类

我系党务和行政印章分为经济管理系党总支委员会”“经济管理系教师党支部委员会”“经济管理系学生支部委员会”和“经济管理系”四种。

各类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经济管理系党总支委员会”印章的适用范围:

1.以系党总支名义印发的公文通知请示报告汇报工作计划总结;

2.系党总支党务管理规定决定;

3.其它属于盖系党总支章的事项。

(二)经济管理系”印章适用范围为:

1.以我系名义发布的各项教学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2.我系上报学及学各职能部门的材料数据;

3.系部教师科研项目申报;

4.系部学生评奖评优及其他评审材料;

3.师生证明类事项;

4.其它使用印章的事项。

(三)经济管理系教师党支部委员会”印章的适用范围:

1.以系教师支部名义发出的通知报告汇报工作计划总结;

2.系教师党支部发展党员相关材料;

3.其它属于盖系教师党支部印章的事项。

(四)经济管理系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印章的适用范围:

1.以系学生支部名义发出的通知、报告、汇报、工作计划、总结;

2.系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相关材料;

3.其它属于盖系学生党支部印章的事项。

印章的使用

1.经济管理系党总支和经济管理系印章须经各自分管范围内的系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加盖,系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的印章须经系各支部书记同意后方可加盖。

2.学生各类证明需加盖公章时,应事前由学生本人交辅导员审核签字,本人携带学生证经系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加盖。

3.各类公章由专人保管,公章的使用由保管人员负责,严格审批与登记制度,系办公室须设专簿登记用印情况。

4.用印前须按各级用印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确认无误后方可用印。盖印时要符合要求,做到图章清晰端正位置适当。

5.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领导书面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6.公章应及时清洗,确保公章清晰端正。保管人要严格妥善保管公章,严禁随意放置。

7.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8.加盖印章要保持事项内容形式的真实合法合规,体现印章的严肃和权威。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经济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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