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2-11-10 点击数:

为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秉持“节约够用、防止浪费”原则,同时满足大家的工作需求,根据《延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及《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用品领用

(一)领用根据日常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领用范围: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

1.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如打印纸、订书机、墨盒、硒鼓、碳粉等。

2.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如各类办公桌椅、档案柜、沙发、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等。

(三)领用的具体程序:

1.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领用,每月25日前由使用科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向系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1),经审批后将申请转交至系副主任;由系副主任汇总统计各科室需求,填写《经济管理系20XX年XX月用物计划表》(附件2)提交系主任审核;由综合干事到国有资产管理处领购并入库;各科室根据领用清单出库办公用品。领用人需及时联系综合干事领取办公用品,并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2.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领用,由使用科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向系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由系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综合干事报送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四)领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领用审批计划和程序进行领用,不得随意增加领用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领用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

(五)办公用品领用要严把领用物品质量,做到秉公办事,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私用,更不得谋取私利。

二、办公用品发放

(一)办公用品的发放采取以旧换新、以坏换新制度。凡是领取新物品,必须把已经用过的不能再用的物品交回办公室(低值易耗品除外)。

(二)系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帐,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三、办公用品管理

1.新进人员入职时由责任科室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向综合干事领取办公用品,人员离职时,办公用品全部交办公室保管,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依照国有资产管理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印刷品(如信纸、信封、表格等)除各科室特殊表单外,其印刷、保管均交由办公室按照学院规定统一印刷、保管。

3.各科室使用的办公用品由科室指定专人保管,若出现办公用品非正常损耗现象,将限制其领用办公用品。

4.办公用品(价格在50元以上的)正常使用发生的损坏时,要及时向分管科长报告,由分管科长安排修理,如不报告或擅自将损坏的办公用品丢弃,使用者个人按非正常使用损坏照价赔偿。

5、系部对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实行年内不定期检查、年末普查的检查制度,检查工作由系副主任负责。

6.固定资产管理安全规定。固定资产的安全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实行。(1)办公室对经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固定资产因工作关系进行移交需办理责任人变更登记。(2)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固定资产必须正确使用,精心爱护,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性。不准用单位固定资产办私事,不得将固定资产借给外单位或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使用。(3)因不正当操作使用,或因个人过失,或因故意损坏,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坏,责任人或过失人应予照价赔偿,承担全部责任。(4)因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丢失,责任人应予以赔偿,承担全部责任。(5)经妥善保管后,固定资产发生被盗的,责任人应当写出情况说明,由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认定责任。

第四章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系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经济管理系

附件1:

关于申请领用办公用品的请示(模板)

系领导:

我科室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因年限久远,且使用频繁,现无法满足日常办公需要,且使用期限超过10年,接近报废,急需更换。为保障日常工作顺利开展,特恳请同意领用如下办公用品:

申报清单

领用项目

规格型号

按通用配置标准应配置数量

已配置数量

本次领用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总额

(元)

台式电脑

联想

0

2

3500

7000

打复一体机

夏普

0

2

1500

3000

打印纸

A4

2

1

300

300

35200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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