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2-08-30 点击数:

外聘教师是指经济管理(以下简称:系)为完成教学任务,从学其他系、部或校外聘请的教师,这些教师应严格遵守系的规章制度。为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系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责任心强。

二、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在开学初制定出本学期授课计划提交所在教研室审核后,按照授课计划认真备课,并讲好每一节课;每节课都必须备有所教课程的教案和讲稿,保证教学质量。

三、严格按照《经济管理系教师工作管理规范》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

四、严格按照课程表安排的时间授课,未经批准不得自调课、停课、更换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向系教学科长请假,经批准后,按照《经济管理系教师代课、调课、停课管理办法》办理停课或调课手续,复课后必须及时补课。

五、服从系领导,每学期至少要参加3次教研活动,即开学初、期中、期末各1次。以便了解系对整个学期的教学要求和安排,参加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一学期的教学情况和安排期中、期末考试等。

六、外聘教师应如实把自己的职称、年龄、任课经历、所在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等情况报系教学科副科长,以便联系工作。

七、遇节假日放假等,外聘教师应主动了解学的放假时间和上课调整办法,不得随意停课。

八、外聘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的课程安排时间准时上下课。由系教学干事负责考勤,对于无故不到1次,迟到、早退两次者,将给予严肃批评;对无故不到两次,迟到、早退3次者,解除聘任。

九、经系考核,对于教学效果差,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无故缺课两次者,将解除聘任。

十、外聘教师上课需的教案纸、备课纸、授课纸、授课计划、出卷纸等所需必备专用办公品,由系发放。

十一、外聘教师的课时津贴按照系津贴标准,经考核无误后,按照实际任课的课时发放。

十二、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实行,由经济管理系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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