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2-10-18 点击数:

一、机房工作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确保财产不受损坏。机房管理教师对所管机房的微机及设备负全部责任。未经机房管理教师同意,其他人不准自行使用、移动和调换设备。

二、机房管理教师要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对机房的网络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并要登记、报告。因违章作业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要按责任事故处理。

三、管理教师和指导教师要保管好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因泄漏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所造成事故损失的,按责任事故处理。

四、机房是重点防火防盗单位,管理教师和指导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发现火警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切断电源,启用灭火设备扑救。

五、机房内所有设备、仪器、仪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管理教师每学期核对一次,做到账、物、卡相符。

六、机房内的一切公用物品(包括低值易耗品、软件及资料)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外单位需借出设备及物品,按照《经济管理系实训室及实训室设备借用管理规定》执行。

七、机房管理教师要坚守岗位,每日检查设备情况,下班时,要对所有计算机的电源进行细致的检查,切断总电源,关好门、窗、锁。

八、保持机房安静,注意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办公桌和工作台面整洁。

九、机房管理教师和指导教师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十、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教学科科长批准。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十一、制度2022年91日起实行,由经济管理系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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